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公告详情
公告详情

“不挂网不报销”逼近!轮到药店坐不住了

2026/4/20

2026年7月1日,江苏将正式关上“未挂网药品”的医保报销大门。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明确药品挂网与医保结算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6〕5号),从这一天起,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的未挂网药品,医保基金原则上不予结算。留给药企最后的挂网期限是2026年6月20日,过期不候。另外,5月1日起,医院使用的撤网的药品,医保基金同样不予结算。

 

这则新政,让整个医药圈为之一震。但对于药店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是:这把火,什么时候烧到药店?


01 江苏从医院“开刀”,威力已波及药店

 

江苏省的新政核心有两点:第一,7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的未挂网药品,医保基金原则上不予结算。第二,撤网的药品给予1个月缓冲期,过渡期满后同样不予结算。

 

表面看,这是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与药店无关。但处方流转的逻辑决定了——这把刀迟早会波及药店。

为什么?

因为医生开不出未挂网药品的处方。

 

新政实施后,医院只能采购已挂网的药品,医生在院内系统里根本开不出未挂网药品的处方。患者拿不到处方,药店即使有库存,也无法通过医保统筹渠道销售。

 

未挂网品种虽然在理论上可以自费购买,但失去处方来源,销量将断崖式下跌。

 

药店虽然没有被新政直接点名,但处方外流的源头已经被切断了。


02 药店早已被纳入“挂网体系”

 

江苏省的政策只是冰山一角。放眼全国,各省早已通过各种方式,将药店纳入药品挂网采购的监管体系。

 

广东:药店必须在省平台采购集采品种

广东省医保局2025年9月发布的《关于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08号)明确规定:医药机构应按规定在省内采购平台采购。

这里的“医药机构”明确包括定点零售药店。文件还要求:

药店设置“集采药品专柜”,采用“双标签”公示价格(同时标明中选价和销售价)

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销售集采药品售价不得高于中选价格

鼓励定点零售药店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

集采品种进入监管体系,而且价格被“天花板”锁死,加价空间有限。

 

海南:统一开通招采系统账号

海南省2025年10月发布的《集采药品“三进”实施方案》更进一步:“参加集采药品‘三进’的单位,统一开通海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账号,通过招采管理系统采购集采药品。”

 

这意味着海南的定点药店必须在省平台注册并采购。虽然目前只针对集采品种,但技术通道已经打通。

 

文件还规定: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集采药品时实行“双标签”制,在价格标签上同时标明集采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鼓励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

 

湖南:鼓励平台采购,顺加不超15%

湖南省2024年10月启动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明确提出:“鼓励通过省招采管理系统采购集采药品。”

 

在价格方面,湖南采取了更灵活的策略:允许在集采中选价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销售,同时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

 

云南:药店已获省平台采购权限

根据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26年3月的通知,云南直接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了省平台采购权限。

这意味着药店可以和医院一样,直接从省平台采购集采药品。技术条件已经具备,未来如果收紧政策,随时可以落地。

 

湖北:原则上通过省平台采购

湖北省2023年就已明确:定点药店原则上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采购药品。

 

虽然允许“采购平台没有挂网的,可本着质优价宜原则在线下采购”,但方向已经明确——挂网采购是主渠道。

综合来看,有以下三个信号值得关注:

 

信号一:国家层面已明确方向

2026年初,商务部、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第四条明确“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提出:“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即“集采药品的药店挂网采购”已上升为国家政策方向。


信号二:河北已率先实现“不网采,不结算”

2024年底,河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医保定点机构上传参保患者就医费用明细时,将触发校验该机构费用明细上传的药品医保编码是否在省平台有采购记录的比对机制。没有采购记录的,校验不通过,阻止该药品明细上传和结算。

在对该文件的政策解读中,河北省医保局表示,进行校验的核心目的是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采购行为,有效治理药品线下采购,实现不网采,医保基金不结算,保障基金安全。


信号三:“三进”政策正在全国铺开

广东、海南、湖南等省已明确推进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随着“三进”覆盖面扩大,药店纳入挂网采购体系只是时间问题。

 

看到这里,有些药店老板可能会紧张:难道所有药品都要走省平台采购了?

先别慌。目前各省强制药店通过省平台采购的,基本仅限于“集采药品”。

 

从各省已发布的文件来看,凡是涉及“药店必须平台采购”的表述,都明确限定在“集采中选药品”范围内。非集采品种(普通医保药品、OTC、保健品等)尚未被强制要求平台采购。

 

为什么会有这个区分?集采药品的价格由国家统一谈判确定,医保按中选价支付。药店参与集采报量,就必须走平台采购,否则价格无法统一、医保无法结算。非集采药品的价格由市场形成,药店采购渠道多样(批发、代理、连锁自采),目前强制平台采购缺乏依据,政策上只是“鼓励”和“引导”,并非“必须”。

 

但这不意味着非集采品种可以高枕无忧。从政策趋势看,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迟早会被纳入“不挂网不结算”体系。非集采品种只是“还没轮到”,不是“不会被管”。


2026~2027年将是关键窗口期

具体来看:

 

短期(2026年):更多省份跟进“三进”政策,要求药店集采品种必须从省平台采购,非集采品种暂不强制。

 

中期(2027~2028年):各省完成药店采购平台技术对接,参照河北模式,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实施“不挂网不结算”。

 

长期(2028年后):所有医保定点药店销售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均需通过省平台采购,否则医保不予结算。


03 药店人的应对之策


政策的风向已经明确,但离真正“刮到”药店还有一段窗口期。这段时间,不是用来观望的,而是用来布局的。

 

第一,核查库存,清理“定时炸弹”

这是眼下最紧迫的事。虽然目前“不挂网不结算”尚未直接落到药店头上,但江苏省的政策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6月20日是药企挂网的最后期限,7月1日起医院将停止为未挂网药品结算。

 

这表明什么?表明你仓库里那些未挂网的医保品种,如果供应商在6月20日前没有完成挂网,从7月1日开始,它们将面临“处方开不出来、患者不愿自费买”的尴尬境地。与其等到那时变成死库存,占压资金、损耗效期,不如现在就主动出击。

 

建议药店采购负责人立即做一件事:梳理出所有医保目录内的处方药品种,逐一联系供应商,确认该产品在江苏省的挂网状态。对于明确表示“不打算挂网”或“来不及在6月20日前完成挂网”的品种,果断退货或启动清仓促销。别抱侥幸心理,政策没有侥幸。

 

第二,关注本省“三进”政策,主动“上车”

广东、海南、湖南等省已经明确发文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进民营、进零售药店”。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药店获得“合规医保品种”的主要渠道。

参与“三进”的好处是什么?第一,你能拿到集采中选品种,这些药价格低、患者认可度高、医保报销顺畅,是天然的引流品;第二,部分省份允许顺加一定比例销售(如湖南允许顺加不超过15%),保留了合理的利润空间。

 

第三,对接省平台,打通“采购通道”

 

云南已经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了省平台采购权限。虽然目前只针对集采品种,但这扇门一旦打开,未来只会越开越大。

 

如果你的省份已经允许药店注册省平台,建议尽早完成平台账号注册、配送关系建立等基础工作。这就像办一张“通行证”——现在可能用不上,但等政策来了再办,就来不及了。提前把路铺好,到时候才能跑得比别人快。

 

江苏关上了一扇门,但药店的门还能开多久?

 

从各省的政策趋势看,药店被纳入“不挂网不结算”体系,已经不是“会不会”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的问题。

 

但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拥抱。

 

 

温馨提醒:以上仅为内部培训学习!!!